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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 苗若兰最小资,金庸笔下的江南女子     朗读全文

1.最美丽的江南女子——陈圆圆 

  陈圆圆在历史上本来就是一位色艺双绝的名伎,她是江苏苏州人。吴三桂为了圆圆“冲冠一怒为红颜”,李自成、刘宗敏也曾为了她神魂颠倒。她在金庸的两本书中都出现过。一本是《碧血剑》,另一本是《鹿鼎记》。两本小说都描绘了她倾国倾城的美丽。在《碧血剑》中,公主阿九本来已经是一位美女中的美女,自恃美貌的温青青见了阿九,立即自惭形秽,阿九本来已经让刘宗敏等汉子争夺了,可陈圆圆一出现,一帮草莽英雄立刻忘了这位美丽的公主,无一不被陈圆圆迷得晕头转向,就连“极有定力”的袁承志都不由得心中一动:“天下竟有这等美貌的女子!”当时金庸是这样描述的:皇极殿上一时寂静无声,忽然间当啷一声,有人手中酒杯落地,接着又是当啷、当啷两响,又有人酒杯落地。。。。。数十名军官一齐蜂涌过去,争着要多看一眼,直到陈圆圆的后影都看不见了,才恋恋不舍的慢慢归座..... 

  而在《鹿鼎记》中,她已经年过四旬,但览尽美色、有七个如花似玉老婆的韦小宝见了她,却仍是失魂落魄,“韦小宝一生之中,从未见过这等美貌女子。他手捧茶碗,张大了口竟然合不扰来,刹时间目瞪口呆,手足无措”。其实,好色的小宝倒不见得有什么非份之想,陈圆圆此时的年龄,已经可做他母亲,我觉得韦二爷此时,只是一种对“美”的崇拜和痴迷而已。她开口唱曲,“韦小宝只觉暖洋洋地,醉醺醺地,浑不知身在何处”。陈圆圆流泪,韦二爷更是“满腔都是怜惜之意,只觉得就算为她粉身碎骨,也是甘之如饴”想必大家都还记得韦小宝见陈圆圆的情形吧,玩世不恭、视女人为玩物或财物的韦小宝,在圆圆面前,却只有了真诚的痴迷、安慰和爱惜。 

  金庸真是一位写美女的高手,他写其它大美女,如黄蓉小龙女任盈盈香香公主,都具体描述了她们的容颜,黄蓉是“肌肤胜雪,妖美无匹”;写小龙女是写她“白衣飘飘”,飘然若仙;写任盈盈,则特意写了她的“瓜子脸蛋”“睫毛甚长”;写香香公主,也着重点明了她的异香。可写历史上的著名美女陈圆圆时,却根本不用任何具体的描写了,只刻意描述看到圆圆美色的男子的反应、神态、心理和语言,用了《陌上桑》中写美女罗敷的手法,真让人佩服啊。 

  说陈圆圆是金庸笔下最美的江南女子,各位不会有异议吧? 

  2最让人诟病的江南女子——南兰 

  “风月无情人暗换,旧游如梦空肠梦” 

  很多金迷都讨厌南兰,尽管南兰也是个大美人。南兰是江南人。写南兰,金庸是先写声音。“爹,到了京里,你就陪我去买宫花戴”,苗人凤苗大侠听得清清楚楚“这是江南姑娘极柔极清的语声”。听着这声音,这软软的话语,就知道是一位柔柔的富家少女了。随后在小店中,南兰出现了:“那小姐相貌娇美,肤色白腻,别说北地罕有如此佳丽,即令江南也极为少有”。这时的南兰还是待字闺中的少女。而后来(金庸用的是倒序,先写的是南兰成为少妇后的美),后来,南兰在商家堡中再次出现,这一次是与田归农私奔。这时的南兰“肤光胜雪,眉目如画,竟是一个绝色丽人”看来,在成为少妇后,南兰更美了。 

  很多金庸迷诅咒她,因为她抛下侠义武功无双的丈夫苗大侠,抛下年幼的女儿苗若兰,随小人田归农私奔。其实,抛下女儿当然不对,可感情的事情,又怎么有对错呢?穆念慈不也痴爱杨康吗?马春花不也一生钟情福康安吗?岳灵珊不也偏偏不爱大师哥,却爱上林平之吗?所以,作者本人金庸先生在字里行间中,也从未对南兰深责,即便有,也是相当轻微的。想来金庸先生也是这样想的吧?而且我一直觉得,南兰从来就没有爱过苗大侠。我知道这一句话,足以招致金迷的无数砖头了。可是,大家都一定记得:南兰是在一种什么情况下与苗大侠走在了一起。当时补锅匠、店伴、“调候兄”、脚夫、手夫为了抢夺南兰父亲所执的一柄稀世宝刀,而将南兰唯一的亲人:她的父亲杀害。“宝刀美人,都是难得之物”,五人又约定比试武功,武功第一的得宝刀,第二的得美人南兰。苗大侠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将五个歹徒尽数杀死,救下南兰,但苗大侠也中了毒针,命在旦夕。他许之重金,请店小二替他吸出腿上的毒血,但店小二害怕不敢。此时,南兰将柔嫩的小口凑在他腿上,将毒血一口一口地吸出来。要知道,在当时的社会,男女这样一接触,如果男人居然不娶女人,那真是无可想像的,那女人一定只得上吊自杀。再加上,南兰在世上又没了别的亲人可以投靠,英雄美人,就这样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苗大侠养伤之际,钟氏兄弟前来为徒弟报仇,因苗大侠腿部重伤,无法行走,竟放火要烧死苗大侠,并且在门口扬言: 

  “谁救那坏了腿的客人,老子打开他的脑袋瓜子!”而南兰此时在哪里呢?原来,她一见火起,当即夺门而出。如果这里有JJMM在,我想问你们:如果你与你深情相爱的恋人一起遇到灾难,而他又为了救你受了伤,不能奔逃,你会怎么办呢?我相信,你们的答案会有两种: 

  一是带着他,跟他一起逃;二是如果逃不了,你就留下来陪伴他。所以,我说:从一开始,南兰就没有爱过苗大侠。 

  后来,在两人的生活中,苗大侠“是出身贫家的江湖豪杰,他天性沉默寡言,整天板着脸”,而美丽的南兰,是温柔如水的江南女子,又是官家千金小姐,当然是有文化有情趣,她需要男人风雅斯文,懂得女人的小性儿,会说笑,会调情,有生活的情趣,南兰其实就是一个典型的小资,她需要小资的生活方式和品味,苗大侠虽然武功盖世,这一点却无法让她满足快乐。偏偏在这时候,田归农出现了。田相公风流俊俏又懂风花雪月,迎合了南兰的小资情调,两人当然就走在了一起。 

  南兰当然有她不对的地方,可我理解她。 

  3.最小资的江南女子—苗若兰 

  苗若兰的母亲南兰,本来就已经是个小资,苗若兰更是一个青出于“兰”胜于“兰”的小资了。 

  一定有人会说:黄蓉才是金庸笔下最小资的女子,其实不对,黄容已经超越了“小资”,她是个贵族。无论生活方式、生活情趣、生活品质、爱好品味,黄容都是个贵族。南兰、若兰在今天,也就跟现在的小资们一样,品品蓝山听听BLUS,翻翻《时尚》,打打网球骑骑骏马,开着本田别克兜兜风,去去西藏泸沽湖和丽江。可黄蓉呢,这些她当然也做,而且还做得很棒,但绝不仅仅如此,她要开直升机,一如世界上的富豪们一样,这也很适合她那喜爱探险和新奇的性格;当然了,她也要玩赛艇和舢板,我想她在桃花岛的领海上,必然玩得兴高采烈;每年冬天,她还会飞到瑞士去滑雪。所以嘛,她不是小资是贵族。 

  苗若兰怎么个小资法呢?金庸仍用的是不断烘托的手法。先是苗大小姐的丫头仆妇,整理一大堆“我们家小姐”的物事:岛笼、狸猫、鹦鹉架、花盆、香炉、成箱的书。那小丫头嘴里还兀自念叨:“山顶上没什么花儿草儿,我想小姐一定不喜欢。”小丫头还不让于管家碰小姐的兰花,因为“小姐说兰花最是清雅,男人家走近去,它当晚就要谢了。”接着,又有一个极怪异的声音吟道“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吓得于管家立即双掌横胸,准备迎敌,结果回头一看,却是小姐的鹦鹉;吊篮要去拉小姐上雪山了,奶妈先取块皮裘在篮中垫好,接着又跟仆妇商量该垫银狐的还是水貂的。当时雪山顶上,大敌即将来临,人人自危,却来了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将小资生活进行到底的大小姐,倒也热闹好玩。终于,这位大小姐出现了。“这少女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有没注意到啊,金庸笔下的江南女子,虽说个个都美,但苗若兰是唯一一个有书卷气的美人,当然了,小资肯定是有文化有知识的嘛! 

  雪山顶上,一干人都听小姐讲故事,听得紧张又神往。讲到精彩处,小姐却停住要小丫头点香。香盘用的是白玉香盘,香,是素馨,本已优雅已极,小丫头却被小姐责怪,因为这里人多,不能点素馨,而且香盘的方向也放得不对风向。据本人统计,在雪山上,苗小姐换了三次香。茶呢,喝的是玫瑰花茶(不知有没加奶?),故事讲到最紧张处,又去洗脸换衣,换上夜间的绿色皮袄。当真小资得厉害啊! 

  最小资的是她与胡斐的对话,是通过“琴音”和歌声来完成的。琴,是亲自带来的古琴;歌,则是古风《善哉行》;在月光下漫步,两人的情话又是《诗经国风》中的诗句,看来胡斐也是个小资呢! 

  4.臻于剑术的江南女子—阿青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阿青是金庸短篇《越女剑》中一个美丽的牧羊女。越国,今浙江。阿青当然也是江南女子了。阿青是美丽的。“一张瓜子脸,睫长眼大,皮肤白晰,容貌甚是秀丽,身材苗条,弱质纤纤”。可这样一个纤柔秀美少女,竟身负绝世剑术,一举手便连伤七位吴国好手。越国大夫范蠡一见,叹为观止又惊又喜,当即厚待阿青,并将这个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带回府中。“在越王的剑室中,没有一个越国剑士能挡到她的三招。八十名越国剑士没学到阿青的一招剑法,但他们已亲眼见到了神剑的影子。每个人都知道了,世间确有这样神奇的剑法。八十人将一丝一忽勉强捉摸到的剑法影子传授给了旁人,单是这一丝一忽的神剑影子,越国武士的剑法便已无敌于天下”。我们可以想见,阿青那精妙无双出神入化的剑法了! 

  三年后,越国伐吴,范蠡直冲到吴王的馆娃宫,那是西施住的地方。一对阔别多年的恋人终于重逢了。两人刚刚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时,阿青来了。“范蠡,范蠡,我要杀你的西施,她逃不了的。我一定要杀你的西施。”在这时,范蠡才明白,阿青早已爱上了他,现 

  在是一定要杀他的心上人西施。怎么办呢?可是,发生了谁也想不到的戏剧般的变化:“她凝视着西施的容光,阿青脸上的杀气渐渐消失,变成了失望和沮丧,再变成了惊奇、羡慕,变成了崇敬。喃喃地说:天,天下,有这,这样的美女!范蠡,她,她比你说的还,还要 

  美!”人,当然是不杀的了,阿青姑娘已没了杀气。真正的美,不但可以征服男人,同样可以征服女人,甚至可以征服美丽的女人。写到这里,我才发现,金庸笔下的江南女子,可能最美的并不是陈圆圆,而是西施。那个宁萝山下的浣纱姑娘,那个惊世绝艳的美丽女子,那个让吴王夫差痴迷十年,让越国大夫范蠡等待十年的绝代佳人。 

  阿青的精妙剑术着实让我向往,我也会剑术喔,不过当然不是阿青的越女剑,更不是独孤九剑。小时候开始学的时候,真的很辛苦呐。唉,要也有通灵性的“白公公”来传授我剑法多好! 

  范蠡没有意识到阿青姑娘爱上自己了,而有一个人,不,有一个猿,早已意识到了,所以,白公公一见到范蠡就立刻要杀他。看来,白公公,不但通人性,而且通人心呢,真是一只神猿,而阿青姑娘为了保护范蠡,更不惜将白公公双臂打断,她对范蠡之情,的确深厚真诚。现在老是有人狠毒地咒骂第三者什么的,阿青的故事告诉我们:涉世未深、单纯美丽的少女,爱上成熟稳重又事业有成的中年人,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当然,当事人怎么处理,怎么对待,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了 

  5.最富情趣,最有品味最贵族的江南女子—黄蓉 

  蓉儿,当然是金庸笔下的江南女性中,最聪明机灵也最可爱的一个了!她是金庸所有江南女子中,我最欣赏、是佩服的一个。我觉得,不独是江南女子,她也是金庸笔下所有女性中,最富聪明才智的女子。我觉得奇怪的是,人们往往只留意到了蓉儿的聪明俏丽,娇憨顽皮和精灵古怪。其实,蓉儿可不仅仅是顽皮机灵而已,她完全称得上是大智大勇。轩辕台一役,足见黄蓉的智勇双全。当时,郭黄二人失手为丐帮所擒,又被杨康陷害,群丐听信杨康胡言乱语,加之彭梁两位长老又相助杨康,群丐认定郭黄是杀害洪七公洪帮主的元凶巨恶,人人欲诛之而后快,是谁在这生死关头扭转乾坤呢?是黄蓉。她凭借自己的智慧果断机敏,反败为胜,不仅逃脱大难,还因此成为丐帮人人心服口服的帮主。我一直觉得这一段文字中的黄蓉,完全不逊于《天龙八步》杏子林中的乔峰。后来,杨康欧阳峰等人在桃花岛上杀害江南六怪,嫁祸黄药师,黄蓉凭借无以伦比的智慧和勇敢查明真相,更是让人叹为观止。《铁枪庙》一段文字,写得迭荡起伏精彩绝伦,黄蓉的奇智奇勇,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在金庸笔下的所有女性中,论智慧果敢论计谋才识,唯有霍青桐或者勉强还可以与黄蓉 

  相较,但相比黄蓉,仍是明显逊色。一灯大师赞黄蓉是“女中诸葛”,黄蓉的确经丝毫不愧于此美称。 

  细心的金迷都应该知道,蓉儿是浙江姑娘。她住在世外桃源般美丽遥远,童话般缤纷绚烂的桃花岛。桃花岛在哪里呢?在十六回《九阴真经》中,金庸让神秘的桃花岛“浮出水面”。他是这样写的: 

  时当六月上旬,天时炎热,江南民谚云:“六月六,晒得鸭蛋熟”。火伞高张下行路,尤为烦苦。两人在清晨傍晚赶路,中午休息。不一日,到了嘉兴……两人转向东行……黄蓉知道海边之人畏桃花岛有如蛇蝎,相戒不敢近岛四十里内,如说出桃花岛的名字,任凭出多少金钱,也无海船渔船敢去…… 

  金庸说得很清楚,桃花岛是在浙江嘉兴附近的一个美丽神秘的海岛。黄蓉是浙江嘉兴人。 

  黄蓉的俏皮机灵顽皮可爱,实在是让人太熟悉,也让人说得太多了。我只想说说蓉儿的富于情趣和高雅品味。 

  首先,是黄蓉的着衣打扮,颇有大家风范,高贵又美丽大方,当然啦,她扮成小叫花的着装可不算。且看金庸的描写:“只见船尾一个女子持桨荡舟,长发披肩,全身白衣,头发上束了条金带,白雪一映,更是灿然生光。郭靖见这少女一身装束犹如仙女一般,不禁看得呆了。那船慢慢荡近,只见那女子方当韶龄,不过十五六风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一身装束犹如仙女,可以想见蓉儿的高华气度了,她着装的品味是非常高的。随后蓉儿在完颜王府中出现,秀美绝伦,衣饰华贵,又笑语如珠,竟骗过了老江湖梁子翁,以为她是一位郡主娘娘。 

  其次,是黄蓉的家学武功。“兰花拂穴手”,“桃华落英掌”“玉箫剑法”,闻其名,想其形,自然美妙已极。在完颜王府中,蓉儿虽骗过了梁子翁,但不料被彭连虎识破,彭连虎突袭黄容。“黄蓉微微一惊,退避已自不及,右手挥出,拇指与食指扣起,余下三指略张,手指如一枝兰花般伸出,姿势美妙已极”,这就是黄家武学中著名的“兰花拂穴手”。出手优雅,气度闲逸,轻描淡写,行若无事,要是出招紧迫狠辣,不免落了下乘,配不上“兰花”的高雅之名了。创造这种武功的人,即使不是艺术家,也绝对是个品味和生活方式都高雅不俗之人。黄药师本来就是个了不起的艺术大师,桃花岛就是他最大的杰作。在桃花岛上,黄氏父女抚琴、吹箫、烹茶,观画,品诗,舞剑“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潮生按玉箫”,多么美妙,多么令人神住啊!在《射雕》中,有一段写黄蓉与郭靖对掌,便用了“桃华落英掌”“她双臂挥动,四方八面都是掌影,或五虚一实,或八虚一实,直似桃林中狂风忽起,万花齐落,妙在手足飘逸,宛若翩翩起舞”;在《神雕侠侣》中,又有一段黄蓉与李莫愁对打的文字,黄蓉再用“桃华落英掌”,让女魔头李莫愁输得心服口服: 

  李莫愁见她指化为掌,掌化为指,“落英神剑掌”与“兰花拂穴手”交互为用,当真是掌来时如落英缤纷,指拂处若春兰葳蕤,不但招招凌厉,而且丰姿端丽…… 

  黄氏武学,不仅仅是最高超的武学,也是最完美的艺术。 

  第三,黄蓉的菜肴 

  黄蓉是个真正的贵族,物质上,她的父亲拥有无数世间罕有的珍宝,黄金白银,当然更不会少;生活品味、生活方式、情趣上,更是优雅过人。黄蓉的情趣和优雅亦充分体现在她的小菜上。 

  黄蓉给洪七公做菜。汤是“好逑汤”,取自《诗经国风》中的第一首“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用料有花瓣、樱桃、竹笋、荷叶。花瓣樱桃喻指美人。竹与荷叶喻指君子,君子美人,是以名“好逑汤”。而菜呢,菜是“二十四桥明月夜”,做法是将豆腐以“兰花拂穴手”削成二十四个小圆球,再放入火腿的二十四个圆孔内蒸熟。还有什么“玉笛谁家听落梅”什么“岁寒三友”啦。黄蓉的小菜,不但美味至极异想天开,而且外形美妙,就连名字,都透着黄氏父女特有的高雅不俗。 

  如果我是黄药师的妻子,纵然早死,也真是心甘情愿!黄药师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奇门八卦,无所不通,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更兼风流潇洒,生活、情趣极为高雅,又对爱人矢志不渝,当然了,还很富有。金庸曾说,世上如果真有黄蓉,而且居然竟肯下嫁给我,那我当然赶快娶,有这样一位妻子,生命更会有无穷乐趣。我要说,如果世上真有黄药师这样的男人,而且还一心一意爱我,那我当然赶快嫁,就算早死,也比嫁个粗俗汉子捱过几十年来得痛快得多。不过,虽说觉得嫁给黄老邪必是生活富于情趣又高雅不俗,但他并不是我的最爱,我最爱的是那位潇洒如诗的令狐公子。扯远了,还是开始下一位江南女子吧。 

  6.最妇人之仁的江南女子—包惜弱 

  “枉自温和柔顺,空云似桂如兰” 

  金庸笔下的江南女子,虽然个个美貌如花,但我并非个个喜爱。这个包惜弱,我就很不喜欢。 

  包惜弱也是浙江人,还出身于知识份子家庭,父亲是临安府红梅村私塾的教书先生。这包惜弱当然是个美女,生得倒是颇具江南灵秀之气,但如果说黄蓉是金庸所有女性中IQ最高的一个,那这包惜弱的IQ必定得分最低。 

  《射雕》的故事一开始,便有一个小小的高潮。长春子丘处机、杨铁心、郭啸天三人不打不相识,成为好友。因丘处机杀了大奸臣王道乾,被金国使者和奴才大宋政府追杀至家门口,丘处机将追踪者尽数杀死,杨铁心将敌人全部埋入江边土中。稍微有头脑的人都会知道,这件事一旦暴露,将会带来巨大的灾难,郭杨两家会被诛灭,包括杨妻郭妻腹中胎儿在内,无人可以逃脱。哪知,追踪者中竟有一人未被杀死,藏入杨家松林中,被包惜弱发现。这包惜弱在发现之后,都做了些什么呢?她竟费劲力气,将这人拉入家中柴房,替他包伤,精心护理,似乎她根本不知道,这样做意味着什么。第二天一早,那人独自逃离,这包惜弱又是怎么想的呢?她想的是“若把昨晚之事告知丈夫,他嫉恶如仇,定会赶去将那人刺死,岂不是救人没救彻底?”真是最起码的智商都没有,说得好听一点,就是过于妇人之仁。结果,她这一妇人之仁,很快给郭杨两家带来灭顶之灾,郭啸天惨死,李萍流落异乡,杨铁心四处流浪,全是拜她所赐。 

  仁爱与善良,是人类最起码的道德,但仁爱与善良,要看清楚对象,否则会费力不讨好,甚至会带来灾难。相比之下,我更尊敬《飘》中的斯佳丽。一个北方逃兵逃到塔拉庄园,这个逃兵虽然不一定会立即动手杀害塔拉庄园的人们,但庄园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可以果腹的食物、稍微值钱的东西,必然会被他全部取走。在这样的时候,他可以说是直接威胁到了塔拉庄园所有人的生存。斯佳丽开枪打死了他,并且跟媚兰一起“毁尸灭迹”,干净利落地埋掉了。两个弱女子,为了保护自己的亲人,不惜动手杀人(要知道,媚兰跑出来的时候,手中也是拿着军刀的),我觉得她们让我尊敬。如果我的爱人和亲人受到生命威胁,我相信我也会这样做。 

  至于包惜弱不得不追随完颜洪烈那一段,金庸先生的好友倪匡说:这情形很象《红楼梦》中袭人被迫再嫁,忸忸捏捏,掩耳盗铃。说得真好,包惜弱虽然是个美丽又有文化的小姐,虽然出身于知识分子家庭,但她说到底,若以《红楼梦》中的女性相比(《红楼梦》也是讲的江南女子,金陵十二钗,金陵,南京是也)只能跟袭人是一个层次,连晴雯都比她强。袭人的判词送给她,也极合适:枉自温和柔顺,空云似桂如兰谁知铁心没福,王爷终究无缘 

  7.最平凡的江南女子—韩小莹 

  平凡,并不等于平庸。韩小莹虽然平凡,却平凡得让人感动。 

  我说的平凡,并不是指容貌。韩小莹是美丽的,而且是个典型的江南水乡美女。韩小莹的初次出场,金庸是通过完颜洪烈之眼来写的: 

  完颜洪烈侧眼打量那两人时,见那女子大约十七八岁年纪,身形苗条,大眼睛,长睫毛,皮肤如雪,正是江南水乡人物。她左手倒提铁桨,右手拿了蓑笠,露出一头乌云般的秀发。完颜洪烈心想:“这姑娘虽不及我那包氏娘子美貌,却另有一般天然风姿”。十余年后,欧阳克的八个美貌侍姬,见了韩小莹,仍不禁议论道:“那女子身上带剑,定然会武,相貌挺美,要是年轻了十岁,少主见了不害相思病才怪。” 

  韩小莹的美丽由此可见,只可惜红颜薄命,她一生没有恋爱过,更没有结婚生子。江南七怪中,一直暗恋她却不敢表白的张阿生,在七怪与“黑风双煞”的一场生死大战中,为了救她而死于陈玄风之手。阿张生临死之际,韩小莹当即表示要嫁给他,以了他平生心愿,张阿生当即大喜,咧开嘴合不扰来。就这样,韩小莹终生未嫁,在春花秋月中红颜老去,最后在桃花岛不敌强敌而自刎身亡。她的故事是平凡的,很少有读者会特别关注她。在金庸的字里行间,我看不出他对张阿生临死前“娶”韩小莹的态度,但似乎从来没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不错,张阿生是为了救韩小莹才死的,但真正爱一个人,是要让他(她)幸福快乐,而张阿生对韩小莹这样的爱,难道不自私吗?!自己死了,还要让对方一辈子不能再嫁,这跟贞节牌坊又有什么区别呢?更何况,韩小莹并不是他妻子,又为什么要让她一辈子不能嫁人呢?为什么要剥夺她再恋爱的权利呢?如果我是张阿生,如果韩小莹在我临死前说要嫁给我,我一定会拒绝她。如果有一天我比我的爱人早去,我绝不希望他从此生活在悲伤中,那我死后都不会安心。 

  韩小莹是浙江姑娘,剑法也是越女剑。让我想起越女剑的创始人阿青姑娘,也是浙江人。她俩会不会有什么渊源呢? 

  8,金庸笔下的江南女子中,若论最为苦恋痴情者,当推穆念慈。 

  “人间更有痴于我,不独伤心是小青” 

  在最新版本的《射雕》中,金庸对穆念慈出身来历,做了较细致的说明,算是对原版的补充吧。穆念慈是杨铁心的收养的义女,她与杨铁心的妻子包惜弱都是临安府人,包惜弱是红梅村人,而穆念慈是荷塘村人。 

  穆念慈生性善良,十三岁那年,见到两个被人砍伤的乞丐,鲜血淋淋,但因肮脏污浊,无人理会,她便扶他们到自己房中,洗净伤口,用布包好,又给了他们几两银子养伤。丐帮帮主洪七公知道后,便教了她一套逍遥游拳法。虽只教了她三天,但她的武功已远胜其父。这一件事情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件事情,也许穆念慈会嫁给一个人品老实武功过得去的普通年青汉子,平平淡淡安安稳稳地度过一生。但她既受高人指点,武功非一般武夫可敌,加之穆姑娘又生得明眸皓齿,容颜娟好,这才有后来的“比武招亲”,这改变了她的人生。当然,有金迷会说,“比武招亲”的本义是要寻找郭靖,的确如此,但如果穆念慈没有不俗的武功,“比武招亲”又有何用呢?又怎能施行呢? 

  正是这比武招亲,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她对那位潇洒公子一见钟情,又为他苦恋一生。杨康刚开始对她根本是戏弄欺骗,毫无真情,后来亲生父母双双自杀身亡,他再见到她时,这才有了一些真实的同情,并表示会对她象亲生妹子一般。穆念慈却对他说“我是爹爹的义女,不是他亲生的”,杨康立即心领神会,紧接着,穆念慈又告诉他:“我从京里一直跟你到这里,晚晚都望着你窗上的影子,就是不敢……”。杨康听得她深情如斯,大为感动,这才真正爱上了她。穆念慈一生苦恋,目睹杨康的卑劣,总是一再为他找理由找借口,后来,这借口,这理由实在难以自圆其说了,穆姑娘离开了他,之后,还为他生下儿子。其中,她的心酸心碎心伤心痛,可以想见了。 

  其实,对于金庸这样的描写,我一直都很怀疑,一个风流成性又心肠毒辣的花花公子,怎么会因为一个少女对自己单方面的一往情深就一下子真正爱上她呢?而且杨康野心极大,他一直想的是要“娶公主”,“做附马”,最不济也得“择一门显贵的婚事”。在古代,王公贵族们,都会利用缔结姻亲来巩固或提升自己家族的权势地位。并且,王公贵族的婚姻,都必须由皇帝御笔批婚。杨康当然也不能例外。穆念慈虽美貌,但美貌女子,杨康身边绝不缺少;身为贵族,杨康虽不比欧阳克精于琴棋书画文彩风流,却也绝对不少了文华修养。在完颜洪烈的大船上,灵智上人骗黄药师说黄蓉已死于海中,黄药师信以为真,当下长歌当哭,众人均不解黄药师所唱何意,唯有杨康解说道:“他唱的是三国时候曹子建所作的诗,那曹子建死了女儿,作了两首哀辞。”而穆念慈随义父杨铁心长大,除了武功外,她绝无可能受到黄蓉那样良好的教育,也绝不可能有什么艺术文彩什么音乐素养。也许有金迷骂我,替杨康这个“汉奸”开脱,但说实话,杨康人品虽让人不耻,但他的修养素质,却的确不低,就如我们不能否认宋徵宗是个优秀的词人和画家、秦桧是个出色的书法家一样。 

  我一直觉得穆念慈象马春花,除了美貌和痴情,一无所有。正如福康安虽对马春花有一些感情,但绝无爱情一样,杨康不可能爱上穆姑娘。两个身份地位、文化背影、教育程度、思维方式、生活习俗、人品素养迥然不同的人,要相爱,真的可能性非常小。当然了,也许漂亮的女大学生爱上目不识丁的大款的事,并不少见,但那毕竟不是普遍现象,再说了,现在的大款,是越来越有文化有品味了,其中还有不少海龟,再也绝非二十年前那批暴发户可比。男研究生,爱上文盲小保姆;大画家爱上三陪女,好象也有,但那是轰动性的新闻,正因为罕见,才会轰动,才会成新闻。我总觉得,杨康一下子爱上穆姑娘,金庸先生写得太突然太简单太让人难以相信了。 

  如果说杨康爱上明艳绝伦、冰雪聪明又与他同样多才多艺的黄蓉,我觉得倒是颇有可能呢。
评论 (4)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发表于 16:48  | 最后修改于 2007-09-2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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